在办公室室内空间照明设计中,光的表现能力非常丰富。我们通过灵活地运用光,调整它的位置、方向光量和光强等,就可以在空间形成不同的立体效应。通过光的运用,可以表现出室内的空间结构、室内物体的形状、大小及明暗等。例如,运用一定的集中光以及从斜方照射下来的光线可以形成适当的阴影,增强立体感觉。在设计中,主要应把握光的形式、光的方向以及适当的照度差。一般适当的照度差约在1:3~1:5之间。
光在办公室室内空间照明设计中的质感与肌理效应,质感与肌理是一种视觉上的物体表面纹理,是物体表面的重要特征。利用光来表现室内环境空间中的质感和肌理,是办公室室内空间照明设计视觉效应的重要体现,它对于室内环境空间形态的视觉形象和人的心理情感,具有非常强烈的作用。
在办公室室内空间照明设计中灯光是非常充分和宽泛的表现手段。它通过光的照射,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材料表面的反射特征。光对质感与肌理的效应主要通过光的照射方向、光色的效果、光的明暗对比等来对质感和肌理产生某种效应。例如粗糙的表面在弱光下,质感效果表现得较为充分,在强光直射下质感效果则较弱;当灯光照射在某个同一质地而不同部分的形体上时,由于灯光的作用与投射的范围,就会在材料的表面产生明暗变化和阴影,并引起形态特征的变化,从而在视觉感受上改变了材料的质地效应。一般来说,白炽灯的光指向性强,表现阴影明显,可较好地表现材料表面的光泽。荧光灯等属于线光源或面光源,其光线柔和,扩散均匀,不易产生阴影,效果较为平和,可表现出一种稳重的质感与肌理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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